转发:关于宣布2011年度农业科技结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
国科办农〔2011〕10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(委、局)、财务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、财务局,国务院有关部分科技主管单位:
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、四中和五中全会以及《中共中央;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生长力度;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生长基础的若干意见》(中发[2010]1号)的有关精神,凭据稳粮保供应、增收惠民生、革新促统筹、强基增后劲的基本思路,围绕增进农业生长方法转变和农村战略性新兴工业、科技工业链的培育,加速转化一批集成配套并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科技结果,增进农村科技创业、农村信息化建设,推动现代农业生长和区域经济结构调解,凭据《农业科技结果转化资金项目治理步伐》要求,科技部、财务部配合制定了《2011年度农业科技结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,见附件),现予宣布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请各地方科技部分与财务部分密切配合,增强协调,凭据《指南》要求,认真组织外地方的项目申报事情。请国务院有关部分科技司(局)认真组织好本部分的申报事情。
二、科技部和财务部委托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受理相关申报事情。2011年度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30日,具体以推荐单位上传电子版推荐质料时间为准。
三、联系人与电话
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:童海燕、谭华、饶世平,
010-51503912、51503675、51503698。
科技部农村司:霍季春、胡京华,
010-58881433、58881411。
财务部农业司:丁丽丽、李超,
010-68551431、68551432。
科技部农村司财务部农业司
;二O一一年仲春十六日